近日笔者从中山市国税局获悉:2005年度全市国税系统组织工商税收收入达91.73亿元,比上年增长25.8%,其中国内税收收入(不含海关代征)78.3亿元,比上年增长24.08%。全年完成市本级收入15.15亿元,比上年增长22.03%,完成市人大通过的财政预算市本级收入的100.68%。此外,办理出口退税46.91亿元,剔除2004年出口退税中的不可比因素,比上年同比增退25.07%,增退9.4亿元,有力促进了全市外向型经济的发展。
2005年税收收入持续健康增长也为“十五”时期全市国税组织收入工作划上圆满句号。“十五”时期中山市国税系统共组织税收收入314.95亿元,是“九五”时期组织税收收入的2.72倍,年均递增23.77%,其中市级收入共63.46亿元,年均递增22.51%,通过直接入库和返还的形式形成地方可支配财力70.03亿元,年均递增21.53%。“十五”税收收入占GDP比重稳中略有上升,保持了税收与经济基本同步增长的良好态势,为发展地方经济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应有贡献。
去年,中山国税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税收工作全局,以维护国家利益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立足点,坚持“聚财为国、执法为民”的税收工作宗旨,恪守“依法征收,应收尽收,坚决不收‘过头税’,坚决防止和禁止越权减免税”的组织收入工作原则,通过加强税源监控,严密税收征管,大力推进税收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,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,堵塞税收征管漏洞,确保了组织税收收入工作的正常开展,促进了地方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,为经济发展和各项社会事业建设提供了财力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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